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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告诉》精力,依据《关于树立和健全土地供给公示准则的告诉》(浙土资发
越城区东湖大街,东至空位、南至杭甬运河、西至越城区ZX-20CZ-04-03-1地块、北至规划数创路
鉴水科技城院士岛及周边提高项目——配套基础设备工程(科技路大桥建造工程-北段)
越城区东湖大街,东至长水江、南至空位、西至越城区ZX-20CZ-04-15地块(创新港1号地块)、北至规划山会大路
杭州湾创新港发动区及配套设备工程建造项目--科创服务基地工程(配套景象美化工程一期)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状况将在《绍兴日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网上发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贰言,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签字方式反馈给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贰言,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阅。